经营场所证明是指什么?什么是企业法人住所?

发布时间:2023-05-16 16:45:46
编辑:
来源:名律网
字体:

经营场所证明是指什么?

(一)根据国家工商总局《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》的规定,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,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,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。

(二)异地经营法律法规

1、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,责令终止经营活动,没收非法所得,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,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,没有非法所得的,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2、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,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,予以警告,没收非法所得,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,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,没有非法所得的,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;逾期不办理的,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超出经营期限从事经营活动的,视为无照经营,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处理。

3、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,视其情节轻重,予以警告,没收非法所得,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,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,没有非法所得的,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,从事非法经营的,责令停业整顿,没收非法所得,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,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,没有非法所得的,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

4、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、出卖营业执照的,没收非法所得,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,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,没有非法所得的,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

5、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,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。拒不办理的,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,吊销营业执照,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。

但是不能设点经营,而一旦设点经营就必须要办营业执照了。如果没有经过登记的经营,最高是会处以三万以下的罚款的,而且还会将所有的经营所得没收,所以在异地进行经营还是要办执照的。

什么是企业法人住所?

企业法人住所——公司住所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。即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中心场所。

在法律上规定企业法人住所的意义,主要是为了确定以下几项内容:

(一)企业法人住所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。

(二)企业法人住所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。

(三)企业法人住所是确定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依据。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的管理首先是地域管辖。企业没有固定住所,国家执法机关就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。

(四)企业法人住所是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。

标签: 经营场所证明 企业法人住所 经营场所

   原标题:经营场所证明是指什么?什么是企业法人住所?

>更多相关文章
最近更新